澗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
(DB41/ 1258-2016)
受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的委托,我單位作為技術負責單位,組成了澗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課題組,負責澗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工作。
澗河是黃河的二級支流,發源于河南省陜縣觀音堂鎮的土崤山,覆蓋三門峽市的2縣1市(陜縣、澠池縣、義馬市)和洛陽市的2區1縣(新安縣、澗西區、西工區),在洛陽市區符家屯匯入洛河,全長122.5km。澗河流域水質考核目標高,但目前澗河主要為沿途區域的納污河流,水環境整體呈重污染狀況,水環境質量改善壓力大。
在經濟新常態環境新形勢的大背景下,“水十條”明確提出了“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,強化環境質量目標管理,到2020年,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;嚴格環境執法監管,完善法規標準,各地可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”,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“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,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”。水污防防治工作將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,水污染控制將更加嚴格,要進一步改善澗河流域水環境質量,實現流域水質責任目標斷面考核的要求,就必須實行嚴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控制污染物排放,提升重點水污染物排放行業的污染治理水平,推進流域水生態修復和綜合整治措施,加快推動落后產能淘汰和產業結構調整,促進地方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,騰出水環境容量,保障流域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。
《澗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》已于2015年11月26日召開開題論證會,并通過專家論證。并于2016年10月11日正式發布實施。